信託財產的定義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
信託財產是委託人合法所有的財產,受託人根據信託協定管理和處分這些財產。這些財產包括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動產、不動產、債權等。
法律和行政法規禁止或限制流通的財產,如土地所有權、毒品、珍稀動植物等,不得設立信託。但這些財產在經過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後,可以作為信託財產。
信託財產具有物上代位性,即使財產形態發生變化,其信託財產的身份和權利不改變。
受託人對信託財產與其自有財產須分別管理,且受託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不得作為遺產繼承。
信託財產在管理和處分過程中產生的收益,如利息、租金等,也屬於信託財產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