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公司章程的程式通常包括以下步驟:
股東會或特定表決權股東提議:首先,需要股東會或者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
通知股東:之後,將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通知所有股東。
股東會決議:股東會需要對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並且通常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東通過。
審批:如果章程變更涉及需要政府主管機關審批的事項,則需要報請政府主管機關批準。
變更登記: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記的事項時,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變更登記申請,並提交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公告:如果章程修改涉及需要公告的事項,應依法進行公告。
備案:公司章程變更後,可能還需要到稅務部門、銀行、社保部門等相關部門辦理變更備案或變更手續。
法律依據為《公司法》第11條,規定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