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和「畀」在粵語中都是表示「給與」的意思,但它們的使用情況有所不同。
「畀」在古代文獻中使用更為廣泛,例如在《詩經·小雅·巷伯》中的「投畀豺虎」表示「把誣陷別人的小人扔給豺虎吃掉」。在現代粵語中,「畀」也常用於表示「給與」,例如「媽畀咗零用錢我」(媽媽給了我零用錢)。
而「俾」雖然在近代以來與「畀」同音同義,但由於香港媒體的普遍使用,它在近幾十年中的使用頻率更高。例如在「唔好俾自己受傷」(不要讓自己受傷)和「扭好個蓋,唔好俾水流出嚟」(把蓋子擰緊,不要讓水流出)中使用了「俾」。
總結來說,「畀」和「俾」都可以表示「給與」的意思,但在具體使用時,應根據上下文和習慣來選擇使用「畀」還是「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