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合法利率上限是隨著時間變化的,具體如下:
2020年8月20日之前:
如果借款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部分無效。
借款利率在24%至36%之間且利息已經支付的,借款人無權要求返還。
借款利率為24%及以下的,應按照約定利率支付利息。
2020年8月20日之後:
對於2020年8月20日之前成立的民間借貸契約,如果契約成立之日到2020年8月19日的部分約定了年利率24%,則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從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還之日,利率保護上限通常參照出借人起訴時一年期LPR的四倍確認。
根據LPR的四倍計算:
2022年1月20號之後,民間借貸保護的法定最高利息是LPR的四倍,年化利率為14.8%。
在2020年8月19號之前,不得超過年利息24%,超過36%的就是高利貸。
綜上所述,借款利率的合法上限取決於具體的借款時間和契約條款。重要的是要確保所有借款活動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