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走步道的配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選址要求。健走步道應因地制宜,與周邊環境相協調,體現地方自然和人文特色;具有良好的可達性與便捷性;選擇路線時應避開可能發生危險的區域;合理利用現有道路資源,儘量不占或少占其他用地;建設環境應遠離化工廠、垃圾處理場等有空氣污染的區域。
道路本體。健走步道道路本體寬度不少於1.5米,單個項目長度不低於1千米。
路面材質。健走步道面層材質可分為合成材料、礫石材料、瀝青材料、木質材料、磚制材料、天然材質等。
配套設施。健走步道應配置健身指導設施、標識系統等必要配套設施;設定線路地圖、使用說明、解說板,標有起始點和終點及行走方向;步道兩側每隔一段距離應標有步行的米數和步數,並配有倡導健康生活方式的標識,包括合理膳食、適量運動、戒菸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知識;有條件的地區可設定塑膠步道、供居民休息的座椅和健身設施等。
安全警示。在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設定提示牌,如:小心路滑、防止溺水、老人不宜等提示。
環境融合。健走步道主要建於河畔、田園、莊園、山林、郊野等區域,與公園綠地建設有機結合,交通便利,空氣品質較好。
無障礙設施。根據需求,因地制宜建設瀝青道、木棧道、石板道,選擇配置可形成林蔭效果的喬木,並配備適合老年人、殘疾人等人群的無障礙設施。
標識系統。提供信息、安全、警示等標識系統,滿足安全救援要求,儘可能修建在移動信號覆蓋範圍內,有條件的地區還應設定智慧型管理系統或應急救援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