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現金,通常稱為備用金,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撥付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工作人員,用於處理差旅費、零星採購、零星開支等費用的款項。
備用金的特點是金額較小,主要用於報銷支出,例如出差人員可以預支所需的差旅費,並在回來後進行多退少補。備用金的管理通常指定專人負責,並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不得轉借給他人或挪作他用。此外,備用金的核算可以採用一次性備用金或定額備用金制度。
備用現金,通常稱為備用金,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撥付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工作人員,用於處理差旅費、零星採購、零星開支等費用的款項。
備用金的特點是金額較小,主要用於報銷支出,例如出差人員可以預支所需的差旅費,並在回來後進行多退少補。備用金的管理通常指定專人負責,並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不得轉借給他人或挪作他用。此外,備用金的核算可以採用一次性備用金或定額備用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