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票編號是法院傳票上用於標識具體案件的一串數字、字母或符號的組合。它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收案年度:表示案件收案的公曆自然年,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法院代字:案件承辦法院的簡化標識,用中文漢字、阿拉伯數字表示。
類型代字:案件類型的簡稱,用中文漢字表示。
案件編號:收案的次序號,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地區編號:以法院所在地的行政區劃代碼或簡稱進行標識。
法院名稱編號:以法院全稱或簡稱進行標識。
年份編號:以案件發生年份進行標識,一般用四位數字表示。
序號編號:以案件在該法院受理的順序進行標識,一般爲後續數字編號。
每個傳票都會有一箇獨特的案號,通過案號可以快速準確地唯一識別該案件。在司法程序中,案號通常是由法院系統根據一定規則自動生成的,確保每個案件都具有唯一的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