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伽制度是佛教中出家僧尼共同遵守的制度、規定及傳統習慣。這一制度起源於釋迦牟尼成道後,最初在鹿野苑化度憍陳如等五人,建立了僧伽的雛型。隨著佛教的傳播,出家人數量增加,僧伽制度也逐漸完善。
僧伽制度的核心包括戒律、僧團的組織結構和管理方式。例如,僧團每半個月舉行一次布薩儀式,由精熟律法的比丘說戒。比丘在這段時間內若有違法行為,需在大眾面前懺悔。此外,還有羯磨製度,用於授戒、說戒、懺悔等會議處理。
僧伽制度還涉及僧團成員的關係和行為準則,如「六和敬」,包括遵守共同的戒律、見解一致、平等受用財物、生活上互相照顧、言語上互相勸善止過、思想上彼此友愛尊敬。
不同地區的佛教對僧伽制度的理解和實行有所不同,例如南傳佛教和北傳佛教在戒律上的差異。一些佛教派別還設有管理僧伽事務的機構,如僧王、僧議會等。
僧伽制度不僅規範出家人的生活和行為,也是佛教傳播和發展的基礎。它促進了出家人之間的互助和教理上的交流,對佛教的傳播和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