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衝突是指不同的價值認識與價值評價之間的矛盾和鬥爭,是價值觀念系統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價值衝突是價值觀念的總體,總是主宰和決定着主體與客體、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所有現存關係的基本方面,規定着人們對作爲客體存在的需要、利益的不同質的取捨標準和不等量的取捨力度,從而在根本上規範着人類歷史前進的具體軌跡。
價值衝突可以分爲三種不同的類型:評價邏輯之間的衝突,義務邏輯之間的衝突,以及評價邏輯與義務邏輯之間的衝突。在法學理論中,法的價值衝突是指在法的價值當中,產生了以哪一個價值爲優先的衝突,如正義與公平的衝突,秩序與自由的衝突。
人們的社會地位不同、需要不同,價值判斷和價值選擇也就不同。人們認識事物的角度不同,對其價值的判斷也會不同。人們站在不同的立場上,就會有不同的價值觀,就會作出不同的價值判斷和價值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