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勤獎的計算方法通常取決於公司的具體規定,但一般會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出勤情況。員工在當月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公司會給予全勤獎。
請假或曠工扣除。如果當月員工請事假或病假(不計時),或者曠工,通常會扣除本月全額的全勤獎。具體扣除規則可能因公司而異,例如,曠工一次可能即扣除全額全勤獎。
特殊情況。特殊情況如惡劣天氣或意外,或國家規定的婚假等法定假期,可能不計入請假或曠工。
金額設定。全勤獎的金額可能是一箇固定數額,也可能根據員工的基本工資或月工資的一定比例設定。例如,某些公司可能規定全勤獎金爲每月200元,或者按照員工月工資的5%來設定。
制度規定。單位可以制訂自己的規章制度來扣除員工工資,但這些規章制度應依法制訂,並得到相應批准。全勤獎的扣除應符合最低工資標準要求,即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此外,在計算全勤獎時,還需要考慮個人所得稅的規定。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在發放全勤獎時需要按照國家規定扣除和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