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罪名,又稱八大重罪,指的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包括導致重傷或死亡的情況)、強姦罪、搶劫罪、販賣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和投放危險物質罪。
這些罪名在刑法中被視為特別嚴重的犯罪行為,因為它們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極高,不僅對個人生命和安全構成直接威脅,還可能危害公共安全。
八大罪名,又稱八大重罪,指的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包括導致重傷或死亡的情況)、強姦罪、搶劫罪、販賣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和投放危險物質罪。
這些罪名在刑法中被視為特別嚴重的犯罪行為,因為它們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極高,不僅對個人生命和安全構成直接威脅,還可能危害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