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病假工資的計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驟:
計算基數。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通常是員工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計算係數。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取決於員工的病假天數及連續工齡。具體來說,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支付的病假工資計算係數爲:連續工齡<2年,係數爲60%;2年<工齡<4年,係數爲70%;4年<工齡<6年,係數爲80%;6年<工齡<8年,係數爲90%;工齡>8年,係數爲100%。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企業應支付的病假工資計算係數爲:連續工齡<1年,係數爲40%;2年<工齡<3年,係數爲50%;工齡>3年,係數爲60%。
計算天數。病假天數應按實際休假天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
最低標準。病假工資的計算還需遵守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通常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例如,如果一箇員工月工資爲8000元,連續休假10天,其病假工資的計算方式爲:病假工資=(8000元/月)÷ 21.75天× 10天× 相應的計算係數(假設計算係數爲90%,因爲其連續工齡超過6年)。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計算方法和係數可能因地區和公司的規定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