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籌建公司的人員
公司發起人,也稱爲公司創辦人,是指負責籌建公司的人員。
這些人通常與公司的註冊過程或籌集資本有關。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發起人的人數應在二至二百人之間,其中半數以上的發起人需要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並需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在公司成立後,發起人一般會成爲公司的首批股東。
負責籌建公司的人員
公司發起人,也稱爲公司創辦人,是指負責籌建公司的人員。
這些人通常與公司的註冊過程或籌集資本有關。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發起人的人數應在二至二百人之間,其中半數以上的發起人需要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並需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在公司成立後,發起人一般會成爲公司的首批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