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幾個基本步驟:
申請。公民或法人向公證機關提出辦理公證的請求。
受理。公證處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證申請並同意給予辦理。
審查。公證處對當事人申請公證的事項及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法律和事實方面的調查、覈實。
出具公證書。公證處根據審查結果,對符合條件的公證事項,按照法定程序審批、製作、出具、送達公證書。
公證程序旨在確保公證文書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從程序上保證公證的質量。公證一般程序由申請與受理、審查、出具公證書三個基本環節構成,此外,還包括辦理公證的原則、公證的管轄、公證期限、公證收費等內容。公證可以證明某些法律行爲或文書的合法性,有助於防止和減少糾紛的發生,並可提供強制執行效力,加快糾紛解決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