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政的主要職責包括:
保護和管理公路路產。這包括防止和查處破壞、損壞或非法占用公路的行為,以及管理公路附屬設施的設定和維護。
維護公路路權和秩序。這包括管理公路兩側的建築控制區,維持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秩序,以及參與公路工程的交工、竣工驗收。
許可和監管相關申請。這包括許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請事項,制止和查處違法超限運輸行為,以及審批從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穿越公路的其他設施的建築事宜。
參與法律審查和執法活動。這包括參與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項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以及處理違反公路管理法規的行為。
宣傳和執行相關法規。這包括宣傳、貫徹執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安全監督和事故處理。這包括在高速公路上參與執法執勤、勘查交通事故、協助交警維護現場交通秩序,以及參與事故現場的勘驗和路產損壞賠償處理。
總的來說,公路路政是負責保護和維護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確保公路的安全、有效和合法使用的重要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