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世之餘烈的意思是指秦始皇繼承並發展了他的六位祖先留下的基業和功業。這六位祖先分別是秦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莊襄王。這個概念出自西漢政治家賈誼的《過秦論》,原文中描述了秦始皇如何利用這些遺留下來的功業,通過武力統一了中國,建立了中央集權的封建帝國。
六世:指的是上述提到的六位秦國君主。
餘烈:指的是遺留下來的功業,即這些君主留下的基業和事業。
賈誼在《過秦論》中通過這句話強調了秦始皇統一中國的歷史背景,以及他如何利用前人的基礎來實現這一偉大成就。同時,他也指出了秦始皇的統治手段,包括使用嚴酷的刑罰來奴役百姓,以及他的軍事征服行動,這些行動震懾了四海,顯示了其強大的統治力。
此外,有觀點認為,賈誼對秦始皇的描述可能不夠準確,因為「奮六世之餘烈」應該包括秦獻公在內,使得實際上應該是「奮七世之餘烈」。這一觀點強調了對歷史細節的精確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