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作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委託加盟。品牌商擁有加盟店的所有權,但將經營權讓出,加盟店負責日常經營並分享利益。這種方式對品牌商來說,資金占用較大,但控制權也大。
特許加盟。加盟商負責60%的投資,控制加盟店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這種方式風險和利益都較大,激勵動力足。
自願加盟。加盟店擁有全部資金和經營權,權力、利益、風險都是最大的。
供貨加盟。品牌商與加盟商之間僅存在供貨關係,所有權和經營權歸加盟商所有。
合作加盟。加盟商擁有所有權和經營權,所有加盟店有統一的外觀形象,行銷活動上互相配合,內部管理與採購各自運行。
此外,門店合夥的合作模式還包括單店合夥、多店合夥(小區制)、聯營模式和裂變模式。
這些模式的優點在於能夠快速發展,快速占領市場,並通過規模優勢成就品牌價值。但是也存在一些缺點,如門店管理難度大,加盟商運營水平參差不齊,穩定性持續性跟直營相比有較大差距。每種模式都有其特點和適用場景,選擇哪種模式取決於品牌商和加盟商的具體情況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