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折舊法是一種財務方法,旨在固定資產使用的早期提取較多的折舊,而在後期提取較少的折舊,以使固定資產價值在整個使用年限內得到儘早補償。這種方法允許企業在固定資產使用的前期多提折舊,從而加速回收投資和增強還貸能力。加速折舊法的主要優點包括:
初始費用較高,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減少,這符合成本與收益的配比原則。
通過提高折舊水平,可以及早收回投資,減少因技術淘汰或通貨膨脹帶來的投資風險。
遞減的折舊費可以抵補遞增的維修費,保持企業利潤的穩定。
加速折舊法還有助於促進固定資產設備的更新和技術進步,刺激經濟成長。
加速折舊法的主要缺點包括:
在月份上並沒有體現出折舊費用遞減,導致資產折舊年度與會計年度不同步,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
加速折舊法的存在增加了會計核算的複雜性。
加速折舊法的主要類型包括雙倍餘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雙倍餘額遞減法是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累計折舊後的金額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折舊的方法。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預計淨殘值後的餘額,乘以一個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為分子,以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之和為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折舊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