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圍結構的漢字書寫方法可以分為多種情況,具體如下:
左上包圍。這類字型的內部結構中可舒展的筆畫應超過頂部寬度,如「床、歷、房、病」等。
右上包圍。內部結構應往左挪出一些,如「司、句、可、戒」等。
左包圍。內部結構需占滿,上橫短,下橫長,如「臣、區、匡、醫」等。
上包圍。內外部結構之間左右間隙與疏密度應均勻,如「因、園、國、困」等。
下包圍。兩邊豎畫往內斜切,內部結構與兩邊豎畫間隔均勻,如「山、畫、擊、凶」等。
左下包圍。形成包容之狀,內外結構之間間隔疏密度適當,如「趙、題、氈、尷」等。
全包圍。左右或上下間隔均勻,被包住部分居中或稍靠上,如「因、園、國、困」等。
在書寫時,還需注意被包圍部分的位置和大小,以確保整個字的平衡和美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