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 換台胞 證的 過程通常 包括以下步 驟:
準備必要的材料。 包括 舊的台胞 證、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 為白色)、填 寫完整的《台 灣居民 來往大 陸通行 證申 請表》。
辦理居住 證。如果在大 陸 沒有居住 證,需要先到派出所 辦理居住 證 證明或有效的 臨 時住宿登 記 證明。
提交申 請。 攜 帶所有必要材料到出入境管理部 門提交申 請,在部分地 區,如北京, 還需提交有效的台 灣居民居住 證原件或 臨 時住宿登 記 證明的原件。
等待 審批 與 領取新 證。完成申 請 後,通常需要等待一段 時 間(如14天)以 領取新的台胞 證,在此期 間,可能需要 繳 納一定的 費用,例如在大 陸 換 證的 費用大 約是200元人民 幣,而在台 灣 換 證的 費用大 約是1700台 幣。
請注意,不同地 區的具 體要求可能 會有所不同,建 議提前向 當地的出入境管理部 門 諮詢具 體 細 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