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1602年—1645年),字 憲之, 號道 鄰,出 生於河南祥符(今河南省 開封市),祖籍河南 鄭州市中牟 縣 後史 莊。史可法是明末著名的政治家、 軍事家、抗清名 將和民族英雄。他 於崇 禎元年(1628年)中 進士,初任西安府推官, 後 歷任 戶部主事、 員外郎、郎中、右 僉都御史等 職,至崇 禎十 二年 進 為南京兵部尚 書。
在崇 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占北京,崇 禎皇帝自 縊而死。 隨 後,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建立南明弘光政 權,史可法被任命 為 禮部尚 書兼 東 閣大 學士。在南京政 權中,史可法因受到 馬士英等人的排 擠, 請求出 鎮 揚州, 後改任兵部尚 書、武英殿大 學士。在 揚州期 間,史可法努力 調和 當地 將 領之 間的矛盾, 並 堅 決拒 絕清 軍的 勸降。
在1645年的 揚州之 戰中,史可法 雖然 奮力抵抗清 軍的 進攻,但最 終城破被俘。他 堅 貞不屈,表 現出崇高的民族 氣 節,最 終在 揚州 淪陷 後自 盡未死, 為清 軍所俘 虜, 終不屈就 義。史可法的生平和 犧牲在 歷史上 贏得了高度的 評 價和尊敬,被 譽 為 「抗清英雄 」和 「民族英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