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通常指的是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司法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具體運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它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偵查制度。這是指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對犯罪行爲進行調查的過程。
檢察制度。這是指檢察院監督刑事案件的偵查、公訴和審判過程,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活動。
審判制度。這是指法院審理案件並作出裁決或判決的過程。法院按照層級劃分,包括憲法法院、最高法院、高等法院、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等。
監獄制度。這是指對罪犯進行管理和改造的過程。
司法行政管理制度。這是指對律師、公證人員等進行管理和監督的過程。
人民調解制度。這是指對民間糾紛進行調解的過程。
律師制度。這是指律師代表當事人進行法律辯護、訴訟代理和法律顧問等工作。
公證制度。這是指公證機關對法律行爲、文件等進行認證和證明的過程。
國家賠償制度。這是指對因司法行爲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的過程。
法律援助制度。這是指爲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或低收費的法律援助服務的過程。
這些制度共同構成了國家的司法體系,旨在確保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正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