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交流中心的主要職能包括:
協調組織相關單位參加全國性、區域性專項會展,策劃組織專項展會,促進區域間經貿合作。
組織實施人才交流及培訓,為東西部扶貧和對口支援地區來滬交流提供聯繫、協調和服務。
服務對口支援與合作交流重要課題研究,配合相關智庫建設,負責專項信息化建設與維護,合作交流有關內部刊物編輯工作。
承接受託的專項資金項目事前論證和事後評估工作,負責特色經濟展示平台管理。
指導監督所屬企業改革,加強發展戰略規劃管理,推動完善治理結構,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職能可能因合作交流中心的性質和所處環境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