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文的格式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以下是具體介紹:
標題。直接以「報告」或「請示」為標題即可。
稱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報告或請示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職位。
正文。正文是報告或請示的主要部分,一般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直陳其事,把情況及前因、後果寫清楚;第二部分寫工作步驟、措施、效果,也可以寫工作的意見、建議或應注意的問題;第三部分可寫「特此報告」「專此報告」,後面不用任何標點符號,或「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各部門執行」,或「以上報告,請指示」等語。
落款。寫上製發報告或請示的機關名稱、製發人的姓名及製發日期。
以下是一份標準的呈文範文:
標題。報告。
稱謂。尊敬的領導。
正文。首先,直陳其事,說明報告的背景和原因;其次,詳細闡述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工作步驟、措施、效果,以及工作的意見、建議或應注意的問題;最後,提出請求或建議。
落款。此致,敬禮。
日期。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