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單列市,全稱為「國家社會與經濟發展計劃單列市」,是一種特殊的行政區劃制度。這些城市在國家計劃中單獨列戶,並賦予相當於省一級的經濟管理許可權。計劃單列市的財政與中央掛鈎,但不一定與所在省財政完全脫鈎,可能仍需向所在省區上繳一定的財政收入。
目前,中國共有5個計劃單列市,分別是大連、青島、寧波、廈門和深圳。這些城市通常具有雄厚的工商業基礎和科技力量,社會總產值和人口規模較大,具有開放靈活的經濟氛圍,在中國經濟發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計劃單列市制度最早設立於20世紀50年代,經歷了多次調整和變化。例如,20世紀80年代設立了包括深圳在內的第三批計劃單列市,而1993年的第四次調整中,中央取消了省會城市的計劃單列。1997年,重慶改為直轄市,保留了現有的5個計劃單列市。
設立計劃單列市的目的是為了解決條塊分割、城鄉分割的問題,逐步探索以大城市為依託的經濟區發展模式,實現政治與經濟的適當分開,以推動經濟發展。這一制度在中國經濟發展和城市改革開放中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