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改期"的意思是,原定的日期或活動因為某些原因需要更改。這通常是因為以下原因造成的:
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當出現以上情況時,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改期決定。這並不意味著原定日期或活動沒有意義,而是在特定情況下作出的調整。
"因故改期"的意思是,原定的日期或活動因為某些原因需要更改。這通常是因為以下原因造成的:
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當出現以上情況時,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改期決定。這並不意味著原定日期或活動沒有意義,而是在特定情況下作出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