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工,讀音為gù dìng gōng,是漢語詞語,意思是指實行勞動契約制以前,列入企事業等單位定員編制內,長期任用,沒有規定使用期限的在冊職工。固定工,又稱「長期職工」,是指長期固定在一個單位,從事工作或生產勞動的職工。中國的固定工制度形成於建國初期,已成為職工人數最多的一種用工形式。特點是國家對勞動者的就業實行統分統配。職工工作長期固定不變,一般不能離職。企業、事業單位在招工用人方面沒有自主權,也不能辭退職工。長期以來實行的固定工制度限制了勞動力的合理流向,勞動者端著鐵飯碗沒有任何壓力,企業也喪失了活力。
隨著中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固定職工制度已逐步為勞動契約制、聘任制和公務員制度所替代。1998年以前國家包分配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由人事局直接安排分配到國營企業、集體單位工作的正式職工,以及1986年以前參加工作的所有職工都為固定職工。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國家開始對固定工制度進行了改革,實行了三結合的就業方針,推行勞動契約制,從而形成了固定工制度和勞動契約制的「雙軌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搞活固定工制度。
現在公司里無什麼固定工,你所謂的固定工應該是無固定時限的契約工,還有一種就是有時限的契約工也只限制公司訂立不超出兩次的契約,第三次必須是無固定契約或工齡超出10年也必須要訂立無固定的勞動契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