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是根據增值額和扣除項目金額之間的比例關係來確定的。具體來說,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可以分爲以下幾個步驟:
計算增值額。增值額等於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去扣除項目金額。
確定適用稅率。土地增值稅採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具體如下: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爲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部分,稅率爲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部分,稅率爲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爲60%。
計算應納稅額。使用簡便算法,即土地增值稅稅額等於增值額乘以適用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係數。具體公式如下: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時,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時,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時,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時,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這些公式中的百分比是速算扣除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