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包括多箇方面,主要包括:
地籍管理。涉及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地籍調查、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土地登記、土地統計、土地權屬管理和地籍檔案管理。
土地利用管理。包括土地利用規劃和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土地開發、復墾、整治和保護管理,其核心任務是合理組織土地利用,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
建設用地管理。涉及農地轉用審批、各類建設用地審批管理、各類建設臨時用地管理、徵用土地管理、建設用地指標管理等。
土地市場管理。包括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土地估價機構和土地估價人員從業資格審覈和確認,土地價格評估和確認,土地分等定級,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出資和土地收購管理,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的制定與實施管理等。
耕地保護管理。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管理,耕地總量控制管理,耕地佔補平衡管理,閒置、荒蕪耕地管理,建設佔用耕地管理,耕地質量和環境保護管理,農地整理等。
土地法制管理。涉及土地法規的制定與實施管理,土地執法監察,土地違法案件的查處,土地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等。
土地科技教育管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和教育手段促進土地管理事業發展,以及進行土地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等。
這些方面共同構成了土地管理的完整體系,旨在有效管理和保護土地資源,以支持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