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提供的信息,地面水平最低照度的標準根據不同的場所和情況有所不同。以下是根據不同場所的具體要求:
疏散走道: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1.0lx。
人員密集場所、避難層(間):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3.0lx。
老年人照料設施、病房樓或手術部的避難間: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10.0lx。
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難走道: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5.0lx。
地下區間道床面:疏散照明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3.0lx。
地下出入段線、停車線:疏散照明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1.0lx。
帶有上蓋開發車輛段的蓋板下室外疏散路徑:地面水平最低照度不應低於1.0lx。
請注意,這些標準可能因特定情況或地區法規而有所不同。在實際套用中,應參考最新的地方或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