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時期的一種刑罰
城旦舂是秦漢時期的一種刑罰。
城旦舂主要是針對犯人的勞役刑,其中「城旦」是指男性犯人被要求進行築城等勞役,而「舂」則是指女性犯人被要求進行舂米等勞役。雖然「城旦」和「舂」各有特定的含義,但實際勞役的範圍很廣,並不限於這些。這種刑罰的殘酷程度僅次於死刑,在漢文帝的刑罰改革之前,城旦舂基本上是一種無期徒刑,改革後,刑期最高為六年。
秦漢時期的一種刑罰
城旦舂是秦漢時期的一種刑罰。
城旦舂主要是針對犯人的勞役刑,其中「城旦」是指男性犯人被要求進行築城等勞役,而「舂」則是指女性犯人被要求進行舂米等勞役。雖然「城旦」和「舂」各有特定的含義,但實際勞役的範圍很廣,並不限於這些。這種刑罰的殘酷程度僅次於死刑,在漢文帝的刑罰改革之前,城旦舂基本上是一種無期徒刑,改革後,刑期最高為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