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罪,也被稱爲“原罪”,源自《聖經·創世記·第二章》中的一箇故事。在這個故事中,上帝將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安置在伊甸園中,並告訴他們園中所有的果子都可以喫,但有一棵“知善惡樹”上的果子是禁止喫的。然而,亞當和夏娃在蛇的誘惑下違背了上帝的告誡,偷吃了禁果。於是,上帝將他們逐出了伊甸園。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因爲偷喫而觸怒上帝,然而,在基督世界中夏娃和亞當創造了人類,於此便認爲人自生來就遺傳了貪婪、偷、慾望等,這些被認爲是人類的“原罪”。這意味着人生來便有“原罪”,需要用一生的時間去彌補這個“原罪”。
此外,基督教中的罪也可以理解爲人的行爲偏離了神的標準,如傲慢、妒忌、暴怒、懶惰、貪婪、貪食、色慾等。在基督教中,罪也被視爲一種背叛,如背叛神、不忠於婚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