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工程設施
基礎設施是指爲社會生產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工程設施,是用於保證國家或地區社會經濟活動正常進行的公共服務系統。
基礎設施包括交通、郵電、供水供電、商業服務、科研與技術服務、園林綠化、環境保護、文化教育、衛生事業等市政公用工程設施和公共生活服務設施。基礎設施是城市主體設施正常運行的保證,既是物質生產的重要條件,也是勞動力再生產的重要條件。
基礎設施建設是指在基礎設施方面進行的完善、改造等社會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具有所謂的“乘數效應”,即能帶來幾倍於投資額的社會總需求和國民收入。一箇國家或地區的基礎設施是否完善,是其經濟是否可以長期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