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不賠付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爲。如果投保人對被保險人有故意殺害的行爲,或者受益人故意殺害被保險人以獲得保險金,保險公司將不進行賠付。
被保險人故意犯罪。如果被保險人故意犯罪,包括抗拒執法的行爲,如酒駕,保險公司同樣不承擔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自保險合同成立或復效之日起兩年內的自殺。在兩年內,如果被保險人自殺,保險公司通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些保險產品在特定條件下可能提供自殺保障。
被保險人酗酒、毆鬥、吸毒。這些行爲可能導致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駕駛無證或法律禁止的交通工具。如果被保險人駕駛無照或非法車輛,保險公司可能不承擔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患艾滋病及其併發症。艾滋病及其併發症通常被列爲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可能不承擔賠償責任。
戰爭、軍事行動、內亂或武裝暴亂。這些情況下,保險公司可能不承擔賠償責任。
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這些極端情況下,保險公司可能不承擔賠償責任。
等待期內非意外身故。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的等待期內因疾病身故,保險公司通常不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告知義務。如果投保人未如實告知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或其他重要信息,保險公司可能不承擔賠償責任。
索賠無依據或證據不足。如果索賠缺乏足夠的證據或法律依據,保險公司可能拒絕賠償。
保險欺詐。如果存在欺詐行爲,如僞造病歷或證明,保險公司可能拒絕賠償。
這些情況通常被列爲免責條款,意味着在這些情況下,保險公司不會承擔賠償責任。在購買保險時,瞭解並理解這些免責條款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