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在河北省的歷史上確實曾作為省會,但這一地位經歷了多次變遷。以下是天津市作為河北省會的主要時間點:
1912年:天津正式成為河北省的省會。
1928年:北伐戰爭結束後,天津成為特別市,同年河北省會短暫遷往北京。
1930年:天津再次成為河北省的省會。
1958年:天津市併入河北省,再次成為省會城市。
需要注意的是,天津市在1967年1月被重新定為直轄市,之後河北省省會遷往保定。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天津被定為直轄市,這一變化對天津市作為河北省省會的地位產生了影響。
綜上所述,天津市在歷史上曾多次作為河北省的省會,但最終在1967年恢復為直轄市,河北省省會也隨之遷往保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