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副本的主要用途包括:
通知非主受件人或相關機關關於文書的內容:
例如,刑事判決書的副本通常需要發給原負責案件偵查的公安機關、受害人和被害人的單位,以便他們了解案件的處理結果。
作為信息傳遞的工具:
契約副本本身並不對外產生權利和義務關係,它主要是為了傳達信息,而不是作為法律檔案的一部分。
在特定情況下,契約副本可能被視為正式檔案:
如果契約副本被視同正本使用,則可能需要按照契約金額計稅貼花,以遵守相關稅法規定。
綜上所述,契約副本主要用於內部或對外的信息傳遞,而不是用於建立或改變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在特定情況下,如作為正式檔案使用時,可能需要遵守相應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