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可以分為多種類型,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
買賣契約:涉及商品或服務的買賣雙方,明確商品或服務的種類、數量、質量、價格等條款。
供用電、水、氣、熱力契約:涉及能源供應和使用的契約,如電、水、燃氣和熱力的供應契約。
贈與契約:一方無償轉讓財產給另一方的協定。
借款契約:貸款方與借款方之間關於借款的協定。
租賃契約:出租方將財產出租給承租方,由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協定。
融資租賃契約:涉及租賃財產的融資方式,通常用於大型設備或資產的融資。
承攬契約: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工作,另一方支付報酬的協定。
建設工程契約:涉及建築、安裝等工程項目的契約。
運輸契約:涉及貨物或乘客運輸的協定。
技術契約:涉及技術轉讓、服務或諮詢的協定。
保管契約:一方為另一方保管物品,另一方支付保管費用的協定。
倉儲契約:涉及物品存儲的協定。
委託契約:一方委託另一方完成某項工作,支付相應報酬的協定。
行紀契約:一方為另一方的利益進行代理行為,如代購、代銷等。
居間契約:第三方為交易雙方提供中介服務,促成交易的協定。
以上是根據法定分類列舉的典型契約類型,這些契約在民法典中有明確的定義和規定,受到法律的保護。此外,還有根據學理分類的契約類型,如雙務契約與單務契約、有償契約與無償契約等,這些分類有助於進一步理解契約的性質和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