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嫁在古代有多種稱謂,包括「嫁」、「歸」、「適」、「許字」、「出閣」、「出適」、「出聘」等。其中,「嫁」字左部表示「女子」,右用「家」表示字的讀音,意為女子出嫁到丈夫家生活,以丈夫的家為最終歸宿。女子出嫁至夫家猶如回家,常用「于歸」稱出嫁。而「歸」字左部表示讀音,古代「男主外,女主內」,右部是個「帚」字,表示女子的主要職責是料理家務、打掃衛生,故女子許配也說「執箕帚」。此外,「出適」意為女子到夫家,如《孔雀東南飛》:「貧賤有此女,始適還家門。」而「許字」則是指女子許婚叫「許字」,女子嫁人叫「字人」,而可以出嫁又尚未出嫁叫「待字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