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密法則是為了保護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而制定的法律。它規定國家秘密是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所有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國家機關和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管理本機關和本單位的保密工作,應當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護措施,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保密檢查。國家對在保守、保護國家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