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輸掉後的應對策略如下:
心理調適。首先,及時分散注意力,專注於其他事情,並考慮進行心理疏導。許多地方的心理諮詢室可以提供幫助。
尋找錯誤並申請再審。如果認爲判決有誤,可尋找法官判決中的錯誤(如事實認定不清、證據不足、程序違法、適用法律錯誤等),並據此申請再審。
繼續上訴或申請抗訴。如果不想繼續上訴但認爲判決不公,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要求對法院的判決或裁定進行法律監督。
考慮其他途徑。如通過媒體曝光不公待遇,或向法院監督部門、檢察院提交舉報材料,以尋求外部監督和幫助。
接受結果。如果決定不再繼續上訴,應履行判決中的義務,或嘗試與對方協商履行協議。
總之,輸掉官司後,應先進行心理調適,然後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法律途徑進行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