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通常指的是「定向招生」,這是一種特定的教育政策,旨在鼓勵學生到農村及比較艱苦的地區工作。在中國,這一政策由教育部等部門實施,允許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所屬高等學校國家任務招生計劃中,確定適當比例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具體來說,定向招生可以面向以下地區和單位:
內蒙古、廣西、貴州、雲南、西藏、青海、甘肅、寧夏、新疆等九省區,以及農業、林業、地質、能源、建材、氣象、測繪、國防軍工、解放軍等系統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中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單位。
中央部門所屬的農業、林業、地質、能源、建材、氣象、測繪、輕工、司法、國防軍工等高等學校,可以分別按隸屬關係,面向農場、牧場、生產建設兵團、林區、礦區、油田、野外地質隊、遠洋捕撈生產、氣象台站、鹽場、勞改勞教場所、國防軍工三線等地區定向。
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普通高等學校的定向範圍是教育基礎薄弱的革命老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山區、邊遠地區的縣,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行業。
定向生的含義是指「定向就業招生」,即學生在入學時就與用人單位或相關教育部門簽訂協定,明確畢業後將在指定的地區或單位就業。各大高校在招收定向生的時候也要在協定上註明畢業生在畢業後定向就業的地區,什麼類的專業畢業後到什麼地區就業等這些都要明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