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言文中,「宜」字有多重含義。它最常用的意思是在否定式中,跟在「不」的後面,形成「不宜」這樣的組合,表示不應該或不適宜。例如,在諸葛亮的《出師表》中,他說:「不宜偏私,不宜妄自菲薄」。
此外,「宜」字還有「應該、應當」的意思,用於表示某種行為或狀態是適宜的或適當的。例如,「事不宜遲」意味著某件事情不宜拖延。
當「宜」字單獨使用時,後面不接動詞或動詞組,它作為副詞表示「大概」,如「愛人說中牡丹之愛,宜乎眾矣」中的「宜」就是表示大概的意思。
「宜」字還可以引申為相宜、適宜,適合、適當、應當、應該的意思。它還可以表示美善義。
在古文中,「宜」字還有其他用法,比如表示煮熟可吃的肉、祭名、適宜的事、豐收、法度、標準等。
綜上所述,「宜」字在文言文中主要有以下含義:
不宜,表示不應該或不適宜。
應該、應當,表示某種行為或狀態是適宜的或適當的。
單獨使用時,作為副詞表示大概。
相宜、適宜,表示適合、適當。
引申為應當、應該的意思。
在古文中,還有其他特定含義,如煮熟可吃的肉、祭名、適宜的事、豐收、法度、標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