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申請保護令,可以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書面申請:
撰寫內容清晰、簡潔的申請書。
說明申請安全保護令的原因,包括家暴的具體事件、被申請人實施的暴力行爲及其後果。
包含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如聯繫方式和住址。
如果申請人有困難,可以通過口頭、電話或委託他人(親人、公安機關、婦聯、居委會、村委會)代爲申請。
準備證據材料:
受傷照片。
視頻或錄音。
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傷情鑑定和告誡書。
就醫的診斷證明、治療記錄、傷情證明。
向工作單位、居委會、婦聯等單位的投訴資料和處理結果。
提交證據:
確保證據確鑿,人民法院將受理並在72小時內做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最長有效保護期爲6個月。
人身保護令的作用包括保護申請人免受家庭暴力、跟蹤騷擾、造謠生事等特殊行爲的傷害。它不僅適用於正式的戀愛或婚姻關係,也適用於已離婚的情況。如果被申請人違反保護令,警方有權處理並可能採取拘留或其他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