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組成部門,主要負責全國的審計工作。
審計署的主要職責包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同時,審計署還負責起草審計法律法規草案,擬訂審計政策,制定審計規章、審計準則和指南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
此外,審計署還向國務院總理提出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國務院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並依法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