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入賬方式取決於專利申請的結果和相關的費用類型。以下是專利權入賬的幾種情況:
形成專利。將專利申請費用作爲無形資產入賬,具體會計分錄爲借記“無形資產-專利權”,貸記“銀行存款”或“研發費用-研究費用”等。
未形成專利。如果專利申請未能成功,相關費用則直接計入管理費用,會計分錄爲借記“管理費用”,貸記“銀行存款”或“研發費用-研究費用”等。
企業研發過程中產生的專利申請費用。如果這些費用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應先計入“研發支出”科目,待研發完成後,根據具體情況結轉到管理費用或無形資產,會計分錄爲借記“研發支出”,貸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等。
外購的無形資產。其入賬價值通常是實際支付的買價、手續費及其他資本性支出。
股東投入或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則按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或評估確認的價值入賬。
企業需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攤銷金額通常記入“累計攤銷”科目,具體會計分錄爲借記“累計攤銷”,貸記“無形資產-專利權”。同時,企業需在財務報表中披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累計攤銷和淨賬面價值,以便投資者和債權人瞭解企業的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