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守"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jū shǒu,主要有以下幾種含義:
留置守護:指留在一個地方守護或者保護某個區域。
皇帝出征或巡幸時的重臣鎮守京都或行部:特指在皇帝出征或巡幸時,派遣重要的官員留守在京都或者特定的行政區域,以維持秩序和處理日常政務。
官名,留守的別稱:在古代,"居守"也被用作官職的名稱,特指留守的官員。
猶守成:意味著保持現狀或者維持已有的成就。
此外,"居守"在不同的文獻中也有不同的套用和解釋,如《左傳·成公十六年》中的「荀罃居守」,指的是在特定情況下留守的行為。在《重修季子廟記》中,李東陽提到「刑部尚書白公昂」曾表示要修復廟記,這裡的「居守道徒」可能是指負責維護廟記的人員。
綜上所述,"居守"一詞在古代文獻中有著豐富的含義和套用,涵蓋了從守護到官職等多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