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用於自由支配的收入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於自由支配的收入,這包括現金收入和實物收入。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反映居民收入水平的核心指標,標誌著居民的購買力,可以用來衡量人民的生活水平,為制定重要政策提供參考依據。它通常按照收入來源分為四部分,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淨收入、財產淨收入和轉移淨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計算是基於居民可支配收入除以常住人口數得出的平均數。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在支付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障費用等之後,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這個概念在國際上被普遍採用,作為衡量國家或地區民生水平的重要經濟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