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邏警察,簡稱“巡警”,是指在特定路線或地段通過巡邏方式執行勤務活動的人民警察。
巡邏警察的主要職責包括維護轄區內的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犯罪行爲、處理民間糾紛、維護交通秩序、接受公民報警、爲社會和公民提供救助和服務等。巡邏警察的工作性質穩定,通常要求報考公務員或警校畢業的人員擔任。在一些地區,巡邏警察的職責可能與交通警察的職責合併,形成所謂的“交巡隊”。巡警的設置目標是實現“一警多能,一警多用”,因此其任務範圍非常廣泛。
巡邏警察,簡稱“巡警”,是指在特定路線或地段通過巡邏方式執行勤務活動的人民警察。
巡邏警察的主要職責包括維護轄區內的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犯罪行爲、處理民間糾紛、維護交通秩序、接受公民報警、爲社會和公民提供救助和服務等。巡邏警察的工作性質穩定,通常要求報考公務員或警校畢業的人員擔任。在一些地區,巡邏警察的職責可能與交通警察的職責合併,形成所謂的“交巡隊”。巡警的設置目標是實現“一警多能,一警多用”,因此其任務範圍非常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