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確保延遲退休方案執行,並上調每年社保基數。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金及資金的管理。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
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政策、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創新實踐的研究,並負責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擬訂創業促進就業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建立職業培訓制度。
制定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擬訂城鄉社會保險發展規劃和政策,建立統籌城鄉社會保險體系。
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貫徹實施公務員法。
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推進技術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博士後流動的協調和服務工作。
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服務工作。
人社局的工作還涉及社會保障政策的落實、宣傳貫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對公務員的綜合管理、人力資源改革、城鄉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再就業工作、勞動爭議處理和社會保障監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