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官能度的計算公式為:
平均官能度 = (單體a的官能團數 × 單體b的官能團數 × 當量係數) / (單體a的官能團數 + 單體b的官能團數)
當量係數(Ratio of Group Number)定義為線形縮聚中兩種單體的基團數比,常用r表示,一般定義r為基團數少的單體的基團數除以基團數多的單體的基團數。當量係數滿足條件 r = Na/Nb,其中Na為單體a的起始基團數,Nb為單體b的起始基團數,且r ≤ 1。
對於兩種官能團等物質的量的體系,平均官能度的計算可以簡化為:
平均官能度 = (2×3 + 3×2) / (2+3) = 2.4
對於兩種官能團非等物質的量體系,計算平均官能度時需要使用當量係數進行修正:
平均官能度 = (2×非過量官能團數) / (投料單體分子數)
體系的平均官能度對縮聚產物的結構有重要影響。當f < 2时,只能形成低分子物而不能形成高分子量聚合物;当f = 2时,原则上仅能形成线型聚合物;当f大于2时,可能形成支链型或网状聚合物。大分子链的交联程度随平均官能度的增加而增加。